各课题负责人:
根据《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自选课题(高等教育发展专项)申报通知》安排,现将南京工业大学自选课题(高等教育发展专项)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项范围
南京工业大学自选课题(高等教育发展专项)。
二、结项要求
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均以研究报告(不少于12000字)通过个人现场PPT答辩、专家评审验收方式结题。同时重点课题须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文章,一般课题须在国家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文章。
研究成果须以“南京工业大学”为第一作者单位,并标注“南京工业大学自选课题(高等教育发展专项)”和“项目编号”字样,否则不予认定。
三、材料提交
项目负责人填写《南京工业大学自选课题(高等教育发展专项)结项审批书》(见附件1),其中成果名称栏需填写研究成果的具体名称和相关网址链接。已录用尚未刊发的,可凭录用通知书进行预结题,填写《结项审批书》,并在发表时间一栏注明;
请将《结项审批书》纸质版(6份)、研究报告纸质版(6份)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(封面、目录、所在页面等)(复印件1份)由学院或部门初审并盖章后报送;同时,将《结项审批书》电子文档、研究报告电子文档和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hed@njtech.edu.cn,逾期不予受理;
联系人:喻雯,办公地点:丁家桥校区科技创新大楼B501,电话13912968692。
四、结项延期
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,须提交纸质版《延期结项申请书》(见附件2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ihed@njtech.edu.cn。延期不超过1年,对已经延期仍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结题的,取消课题立项,追回资助经费。
五、相关事项安排
材料提交时间:2018年1月19日(周五)16:00前;
现场答辩验收时间:2018年1月22日(周一)9:00—12:00,重点课题汇报15分钟,提问5分钟;一般课题汇报10分钟,提问2分钟。地点:丁家桥校区科技创新大楼C503。
附件:
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院
2018年1月8日